关于做好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3-07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阜阳市律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范围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二、会费标准

1.三类地区(市直、三区)

个人会费:1200 元/人

团体会费:

20 人以下律所:20000 元

21 人-50 人律所:25000 元

51-100 人律所:30000 元

2.四类地区(五县)

个人会费:1000 元/人

团体会费:

20 人以下律所:10000 元

21 人-50 人律所:15000 元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标准,交纳个人会费。

2024年度律师互助基金暂不收取,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会费减免标准

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会费减免申请,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应材料(附件1及相关材料),由市律师协会审核,并报省律师协会核准备案,予以相应减免。

1.当年度被国家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四类地区会费标准 65%收取。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首次申领执业证的专职律师,申领执业证当年和第二年免交个人会费,自第三年起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3.重新申请执业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安徽省执业的律师,自发证日期次月起,转入当年执业不足 6 个月的,减半交纳个人会费;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4.生育的女律师,免交一年个人会费。

5.罹患重大疾病且严重影响执业的律师,免交三年个人会费。

四、交纳账户

2024年4月2日前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缴入阜阳市律师协会对公账户。

户名:阜阳市律师协会

账号:1812007430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阜阳三清路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某某律师事务所会费”、“某某单位(某某律师)个人会费”

联系人:孙小燕    

联系电话:0558-2267119

电子邮箱:fysflsgz@163.com

 

附件:

1.  附件1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申请表

2. 附件2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  附件3 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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