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2023年度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3-14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二、备案时间

2023年3月27日前将纸质版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加盖律所印章报送至市律协,电子版发送至律协邮箱。

三、相关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新设律师事务所在取得执业许可证书10个工作日内,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向市律师协会备案。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材料时一并报送其在律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图片。


联系人:李  丽   崔梦雅

联系电话:2263119

邮箱:fysflsgz@163.com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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