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2年上半年党费的通知
日期: 2022-07-06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各律所党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市直律师事务所党费收缴事宜的通知》(阜律党〔2016〕01 号)文件精神,请各党支部认真开展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

党员律师应当根据个人上季度月平均收入状况,自行如实申报党费的计算基数,并经支部认定后,按照标准交纳党费。各律师党支部收齐后,以支部为单位于7月8日前统一缴至行业党委办公室(具体方式见附件1),并把加盖支部公章的《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明细表》电子版报送到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fylshydwbgs@163.com。

    

附件1:市律师行业党费执行标准及缴纳方式;

附件2:《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明细表》。

 

 

中共阜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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